国际商会于1936年确立了在国际销售合同中最常用的一些贸易词汇的定义。国贸术语是国际贸易的核心。
"工厂交货(……指定地点)"是指当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的地点(如工场、工厂或仓库)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卖方不办理出口清关手续或将货物装上任何运输工具。
买方承担从卖方场所提取货物所涉及的风险和费用。
“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是指卖方只要将货物在指定的地点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办理了出口清关手续,即完 成交货。
承运人指各种运输模式的承运人,包括多式联运。
“船边交货”意为卖方把货物送到商定的运输港口并置于轮船边上。
买方从此时起开始承担所有费用和货物遗失或损坏风险。但是,本术语还意为卖方必须为货物出口清关。
本术语只适用于海运或内陆水运。
“船上交货”意为卖方在商定的港口船上交接货物。卖方还需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手续。
买方从此时起承担所有费用和货物遗失或损坏风险。
成本加运费是指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
卖方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和费用。但是货物的损坏或遗失风险已转给买方。
本术语规定卖方负责货物的出口清关事宜。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是指在装运港当货物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
卖方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和费用,但交货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及由于各种事件造成的任何额外费用即由卖方转移到买方。但是,在CIF条件下,卖方还必须办理买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风险的海运保险。
“运费和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向其指定的承运人交货,但卖方还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亦即买方承担卖方交货之后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
但是,按照CIP术语,卖方还必须办理买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风险的保险。
本术语可用于任何运输模式,包括多式联运。
“运费付至(……指定地点)”是指卖方向其指定的承运人交货,但卖方还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
买方承担交货之后一切风险和其他费用。
边境交货(……指定地点)"是指当卖方在边境的指定的地点和具体交货点,在毗邻国家海关边界前,将仍处于交货的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办妥货物出口清关手续但尚未办理进口清关手续时,即完成交货。
本术语可用于任何运输模式,只要货物运送至某一陆地边境点即可。
"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是指在指定的目的港,货物在船上交给买方处置,但不办理货物进口清关 手续,卖方即完成交货。
卖方必须承担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卸货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只有当货物经由海运或内河运输或多式联运在目的港船上货时,才能使用该术语。
“目的港码头交货”是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港码头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不办理进口清关手续,即完成交货。 DEQ术语要求买方办理进口清关手续并在进口时支付一切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
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并卸至码头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只有当货物经由海运、内河运输或多式联运且在目的港码头卸货时,才能使用该术语。
“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不办理进口手续,也不从交货的运输工具上将货物卸下,即完成交货。 买方必须承担此项“税费”和因其未能及时输货物进口清关手续而引起的费用和风险。
卖方应承 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不包括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目的地国进口应交纳的任何“税费”(包括办理海关手续的责任和风险,以及交纳手 续费、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
该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完税后交货”是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办理完进口清关手续,将在交货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与买方,完成交货。
卖方必须承担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包括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目的地应交纳的任何进口“税费”(包括办理一切海关手续、交纳海关手 续费、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的责任和风险)。若卖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取得进口许可证,则不应使用此术语。